重慶市民陳女士在電商平臺上購買瞭一臺電子琴,由於對這次網購不滿意,陳女士給商傢打瞭一個差評,可沒有想到,這個差評卻讓雙方發生瞭紛爭。

2022年2月份,陳女士在淘寶平臺花一千多元網購瞭一臺電子琴,收到貨後,陳女士對商傢的服務和貨品不滿意。於是給商傢打瞭差評。

給瞭差評後,商傢找到陳女士溝通,提出瞭退貨、返現等條件,要求陳女士刪除差評,但陳女士沒有同意。

陳女士說,商傢和她溝通無果後,就開始用不同的號碼給她打電話、發信息,並稱陳女士捏造事實,還指出陳女士可能是同行,惡意競爭,涉嫌犯罪,他們將要起訴陳女士。陳女士為此不堪其憂。

隨後,記者通過電話聯系瞭商傢,商傢表示,他們和陳女士進行溝通,要求刪除差評,但陳女士不同意,現在他們通過法律程序來維權也是無奈之舉。

而陳女士也感到很憋屈,她也沒有想到,自己隻是根據親身購物感受,給瞭一個差評,對方反應卻如此激烈。

那麼,商傢為何一再要求陳女士刪除差評呢?商傢認為,陳女士給出的差評理由與事實不符,已經給他們造成瞭很大的經濟損失。而陳女士認為,自己給出的差評理由就是自己的真實感受,雙方陷入瞭僵局之中。

陳女士給出的差評理由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快遞員沒有送貨上門、二是電子琴氣味大、還有就是音色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好。

商傢在給陳女士的回復上稱,這個產品有去味處理,根本沒有味道;至於音色不佳,商傢認為,一千元的電子琴,不能和幾萬元的電子琴做比較;最後一點,商傢認為,陳女士說錯瞭快遞公司,沒有送貨上門也與事實不符。

商傢還給記者提供瞭陳女士與快遞員的電話錄音,證明快遞員是征得陳女士同意後,才把貨品放在瞭菜鳥驛站。

對此,陳女士表示,雖然當時自己同意快遞員將貨物放在菜鳥驛站,但最後確實是自己把東西搬回傢的,由於貨物較重,她心裡不舒服,所以差評就是自己真實的感受。

那麼根據目前的情況,商傢要求陳女士刪除差評的做法合理嗎?記者也咨詢瞭法律界的人士。律師認為,通過電話錄音,不能認定陳女士給出的“沒有送貨上門”這個差評理由有問題。杜律師認為通過錄音顯示,變更收貨地點並非消費者真實意願的體現,那麼消費者給予客面事實的描述,在這個過程中也許有一些信息有所偏差,但這個偏差不影響對於實質內容的認定,他認為基於此,做出的差評就是主觀意願的反映。

律師認為,消費者有權憑借購物後的體驗感,是否給予商傢差評,隻要評級和評論沒有超越通常行為的范圍,商傢則無權進行幹涉。

目前,陳女士已申請淘寶平臺客服人員介入,調解和商傢之間的矛盾。

對此事,大傢怎麼看,歡迎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