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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國商務部出臺瞭一項新網絡安全法規:未經審批禁止向中國分享安全漏洞
5 月 26 日,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英文簡稱 BIS),正式發佈瞭針對網絡安全領域的最新的出口管制規定,根據新規的要求,各實體在與D 類國傢和地區的政府相關部門或個人進行合作時,必須要提前申請,獲得許可後才能跨境發送潛在網絡漏洞信息。
該規定將全球國傢分為 A、B、D、E 四類,限制措施和嚴格程度逐步遞增。
而中國就被分在 D 類,即受嚴格限制的國傢和地區。像微軟、谷歌、蘋果、甲骨文、SAP這些在美國註冊或上市的公司,在發現軟件系統中存在漏洞和安全問題,對外公佈之前需要進行審批,並且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向中國客戶或合作方進行分享。
IMPACT
影響
去年12月份,阿裡雲發現瞭一個名為Log4j2的超級漏洞,按照國際慣例向美開源基金會Apache進行瞭匯報,使得各大軟件商第一時間去檢查漏洞、采取規避措施,避免給自己的客戶和IT行業帶來瞭巨大的損失。但是因為沒有按照工信部的要求,及時向我國政府匯報,被工信部通報批評。詳情可見數字化轉型網文章(點擊藍字可讀):史詩級安全漏洞先上報美國基金會,隔瞭半個月工信部才知道,阿裡雲被工信部暫停合作單位稱號
在美國新規未制定前,美企在發現漏洞的同時,也會及時向中國客戶和合作方提供相關漏洞信息,並確保中企能夠第一時間解決漏洞,或者美企會直接提供補丁及時將漏洞修復。
很多人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遇到最多的就是微軟提供的Windows產品的漏洞修復,定期修復安全漏洞基本是各大傳統殺毒軟件的功能之一。
新規意味著,當我們在等待美國政府審批期間,我們的手機和電腦的一些軟件將經歷一段空窗期,這也將面臨著“裸奔”和被攻擊的風險。
IMPARITY CLAUSE
霸王條款
該項政策出臺前招致瞭微軟等軟件公司的反對,但並未被采納。
畢竟涉及到自己的商業利益,微軟等軟件公司在賣給客戶產品時,很難分辨客戶是否和政府有關系?客戶到底會用到什麼地方?
這裡面界限很模糊,尤其是未來參與中國的國企,政府單位招標的時候,由於這項新規,微軟等公司可能無法參與招標,失去相應的機會。
美國發佈此規定是基於貿易戰背景下,也是中美科技競爭在IT領域的產物,本質上是不利於IT行業發展的霸王條款。
隨著政治摩擦愈演愈烈,信息安全和IT技術正在變得越來越有國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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