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6月13日消息 6月13日,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征信管理處發佈文章,提示“征信修復”騙局風險,曝光“征信修復”騙局的三大套路,並針對征信信息有錯誤、遺漏,以及產生不良征信信息後如何補救等問題,介紹解決辦法。
文章表示,征信信息客觀反映信息主體的信貸行為,關乎著我們的消費、理財、投資、住房、出行等方方面面。隨著征信信息廣泛應用,征信記錄作為個人和企業的“經濟身份證”備受社會關註。
當前,社會中有一些機構打著“征信修復”“征信洗白”旗號行騙,從事違法違規行為。“征信修復”騙局一般包括三大套路:發佈虛假廣告,收取高額“征信修復”費用後通過編造借口、偽造證據材料等手段試圖蒙混刪改記錄,修改不成跑路失聯,甚至使當事人陷入欺詐等涉嫌違法違規騙局;打著征信培訓、加盟的旗號,謊稱教授“征信修復”技巧,騙取加盟代理費;騙取個人敏感信息,通過泄露、買賣個人信息或者冒名網貸從中牟利。
文章指出,有償征信修復不靠譜,征信領域不存在“征信修復”“征信洗白”的概念。無論是征信機構還是商業銀行等信息提供者,均無權隨意修改、刪除征信報告中展示無誤的不良信息。
“社會上關於個人征信可以修復的說法屬於虛假宣傳,其實質是利用公眾刪除不良信用記錄的迫切心理,以承諾刪除不良信息為由,收取高額服務費用後失聯,不僅不能刪除展示無誤的不良信用記錄,還會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同時,還可能伴有個人信息被惡意使用、泄露、買賣等風險。”文章稱。
那麼,如果產生瞭不良征信信息,要怎麼補救?征信信息有錯誤、遺漏又該怎麼辦?
文章指出,不良征信信息不會伴隨終生,自不良行為或事件終止之日起5年後,征信報告就不再展示瞭。如果產生不良征信信息,應盡快還清已經逾期的欠款,並按時足額還款,避免出現新的逾期。此外,《征信業管理條例》規定,如果認為征信信息有錯誤、遺漏的,可以向金融機構或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申請異議,更正有關信息,征信異議受理不收取任何費用。
文章提示,應養成良好的信用習慣: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謹慎外借,復印件註明“僅限XXXX使用”;如實填寫信貸業務的申請表,並仔細閱讀合同條款;量入為出,理性借貸,如期足額還款,養成良好的信用交易習慣;個人通信方式等信息變更,及時告知信用交易對方;對外擔保需謹慎,連帶責任也是債;定期查詢個人征信報告(個人每年可2次免費查詢本人征信報告),關註自身信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