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王峰報道不同電商平臺不同店鋪的同款商品,不僅款式看上去一模一樣,商品詳情頁也完全一樣,但為何買到手上的貨品卻品質不一?

令消費者感到困惑的背後,是一些不良商傢將原創商傢的店鋪及商品數據直接“搬運”,從而滋生瞭“一鍵搬傢”、“盜圖抄店”的行業亂象,引發大量知識產權侵權、消費者投訴。

“一鍵搬店”的背後,還有公司開發專門軟件,用於自動化、批量化、跨平臺“盜圖抄店”。

近日,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兩傢提供“一鍵搬傢”服務的網絡科技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據介紹,該案系全國市場監管部門首次運用《反不正當競爭法》,對此類跨平臺“數據搬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規制。

官方旗艦店被“李鬼”

被侵權的電商賣傢之一是浙江省新華書店集團。浙江新華書店一直在本地某大型電商平臺開設官方旗艦店,在線銷售圖書及文創產品。

近年來,浙江新華書店發現外地某社交電商平臺出現瞭“李鬼”店鋪,該店鋪銷售的商品圖片及詳情介紹等信息與官方網店一模一樣,有些店名也很類似,嚴重誤導瞭消費者,蹭瞭新華書店的熱度,損害瞭新華書店的權益,更有甚者由於書籍進貨渠道不明,消費者可能會買到盜版書籍。

(官方店鋪)

(“李鬼”店鋪 來源: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信 同上)

據報道,這樣的“搬店”行為也出現在其他一些經營戶身上。一位從事原創女裝銷售的電商負責人也說:近兩年他們公司新設計的服裝一上市,就立即被其他電商平臺的商傢“盜圖搬店”,賣的衣服也是抄版的“山寨”貨,去網站投訴也是不瞭瞭之,他們是既深惡痛絕也無可奈何。

抓取近兩千萬條數據

2022年1月,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線索,反映杭州碼噥軟件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碼噥”)、杭州彧祺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彧祺網絡”)提供的“搬傢助手”、“智能管傢一鍵上貨”兩款應用服務,涉嫌采取“數據搬傢”的互聯網新型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

啟信寶信息顯示,杭州碼噥成立於2013年,註冊資本100萬元,實繳3萬元。彧祺網絡成立於2017年,註冊資本100萬元,實繳0元。

信用中國網站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顯示,杭州碼噥開發瞭“搬傢助手”應用,彧祺網絡利用“搬傢助手”應用內嵌的數據爬蟲接口開發瞭“智能管傢一鍵上貨”應用。

自2020年開始,“杭州碼噥”、“彧祺網絡”在某社交電商平臺的服務市場內,以12-699元不等的價格,向平臺內經營者定向銷售“搬傢助手”、“智能管傢一鍵上貨”這兩款應用服務。

經營者可在該社交電商平臺的商傢後臺,提交其他兩傢大型電商平臺的商品鏈接,直接爬取兩傢平臺內相關店鋪及其銷售商品的詳細數據,並按該社交電商平臺的數據格式要求重新整合,上傳至該社交電商平臺的後臺服務器,經確認後其“李鬼”店鋪內即上線並開展線上銷售。

行政處罰決定中指出,該過程中沒有設置被爬取數據的平臺經營者或平臺內經營者授權同意的環節,實際操作中也未取得該平臺經營者或平臺內經營者的授權同意。

自2020年至案發,杭州碼噥提供的“搬傢助手”應用,通過嵌入第三方的數據爬蟲接口的方式,共爬取兩傢大型電商平臺18154814條商品詳情數據,並將上述商品詳情數據上傳至某社交電商後臺。

自2020年至案發,彧祺網絡提供的“智能管傢一鍵上貨”應用,通過調用杭州碼噥的“搬傢助手”的服務提供的接口,共爬取兩傢大型電商平臺1065689條商品詳情數據,並將上述商品詳情數據上傳至某社交電商後臺。

新型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行為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相關規定,杭州市監局對杭州碼噥軟件技術有限公司處以罰款120萬元,對杭州彧祺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處以罰款20萬元。

杭州市監局經調查認定,“盜圖抄店”、“一鍵搬傢”等非法數據爬取行為屬於新型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行為。杭州市場監管部門將會繼續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對此類違法行為實施全鏈條打擊,維護正常的互聯網市場競爭秩序,保護廣大網絡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網絡經濟和平臺經濟的健康發展。

有專傢認為,“數據搬傢”軟件幫助其“李鬼”用戶實質性替代原網店,導致原網店競爭優勢的減損,損害其合法權益。

據報道,有的電信網絡詐騙分子也利用“一鍵搬傢”軟件,對外發佈“無需本金、不用囤貨、沒有風險”的“無貨源店鋪”運營模式廣告,騙取所謂的培訓費。這類廣告宣稱,隻要交幾百元就能享受“開店指導”和“內部貨源”,開店者通過賺取消費者的“信息差”,從而實現“坐在傢裡收錢”。事實上,“培訓師”隻是教“無貨源店鋪”的運營者,將消費者引流到被“盜圖搬傢”的電商商傢。

2022年1月,哈爾濱市公安局打掉一個電信網絡詐騙團夥,該團夥以指導電商開店為名,騙取客戶的開店培訓費、網店包裝費、代運營費,8個多月詐騙近千人,涉案資金500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