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消息網3月26日報道據路透社佈魯塞爾3月24日報道,歐盟國傢和歐盟立法者周四就限制科技巨頭的裡程碑式規則達成瞭協議,美國微軟、亞馬遜、蘋果、元宇宙平臺公司(原名臉書)和“字母表”旗下的谷歌可能不得不改變它們在歐洲的核心商業行為。
目前擔任歐盟輪值主席國的法國在一條推特上稱,在8小時的會談後達成瞭臨時協議。
報道稱,負責內部市場的歐盟委員蒂埃裡·佈雷東在推文中說,該協議將確保數字市場的公平和開放。
“我們想要的很簡單:數字市場也要公平。大型門戶平臺阻礙瞭企業和消費者從競爭性數字市場中獲益。”負責競爭事務的歐盟委員在聲明中說。
牽頭此次磋商的歐洲議會議員安德烈亞斯·施瓦佈表示:“這意味著,在漫長的反壟斷案件調查中行政當局落後於大型科技公司的時代已經過去瞭。”
報道稱,《數字市場法案》為控制數據和平臺訪問的門戶網絡公司制定瞭規則。
據報道,它將涵蓋在線中介服務、社交網絡、搜索引擎、操作系統、在線廣告服務、雲計算、視頻分享服務、網絡瀏覽器和虛擬助理的門戶企業。
根據該法案的規則,科技巨頭將必須使它們的信息服務具有互操作性,允許企業用戶訪問數據。在平臺上,企業用戶能夠推廣與該平臺競爭的產品和服務,也可以與平臺外的客戶達成交易。
報道稱,這些規則禁止科技公司偏袒自有服務、壓制競爭對手以及阻止用戶刪除預裝軟件或應用程序。違規公司將面臨高達其全球年營收10%的罰款,如果再犯這一比例則提高至20%。
另據法新社佈魯塞爾3月24日報道,歐盟各大機構周四達成一致的《數字市場法案》,將會終結數字巨頭們對市場主導地位的濫用。其要點如下:
目標是保持競爭力
歐盟希望恢復數字服務的市場秩序,而以GAFAM(谷歌、蘋果、臉書、亞馬遜和微軟)為代表的少數巨頭,被指責以不正當手段排擠競爭者。歐盟希望保護初創企業的崛起和成長,同時讓用戶有更多、更好的選擇。歐盟委員會認為,數字巨頭在互聯網上扮演著“準入控制者”的角色,應該通過特別規則讓其受到約束。
瞄準GAFAM
該法案所針對的企業的衡量標準是,股票市值超過750億歐元、在歐洲年銷售額達到75億歐元、擁有4500萬終端活躍用戶以及上萬傢企業用戶。
管控並購
被認為是“準入控制者”的大型數字平臺,要向歐盟通報其在歐洲的所有數字企業並購計劃,無論收購標的體量的大小。這是為瞭阻止創新被獨占和避免單純為排擠競爭者的收購。
數據使用
“準入控制者”通過不同服務收集的用戶信息,如果以廣告為目的而意圖用於其他領域時,必須獲得用戶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