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短視頻看到誘人美食,隻需點擊下單就能低價擁有,“9.9元抵100元”“套餐原價159元,團購價59元”……如今,在短視頻平臺下單價格低廉的團購套餐,再去門店核銷,成為不少人餐飲消費的新方式。然而,菜量縮水、團購餐拒開發票、附加條款多等種種問題,也在拉低人們對團購餐飲的“印象分”。

受疫情反復和多點散發影響,餐飲行業的寒意尚未完全退去。通過短視頻平臺售賣低價團購餐券,將消費者引流到線下門店,無疑是商傢吸引食客、聚攏人氣的好辦法。但如果店鋪誠意不足,甚至以次充好,讓吃飯變成吃虧,團購餐券也難免淪為“一錘子買賣”。打著低價的幌子套路顧客,即便在短期內能幫助商傢“回血”,但長期來看,對於強調復購率的餐飲行業來說,無異於自毀招牌。

低價不應代表低質。商傢控制成本的初衷可以理解,但不能夠建立在欺騙消費者的基礎上。從法律層面看,當消費者購買瞭團購券,就與餐飲商傢達成瞭買賣雙方的合同關系。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相關規定,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註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註意事項等內容,否則就會有侵犯消費者知情權與選擇權之嫌,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短視頻平臺也肩負著主體責任。短視頻平臺流量入口巨大,平臺使用者正是潛在消費者。目前,在部分平臺上,隻要商傢發佈商品或服務信息,如商品名稱、價格、門店地址等,並與用戶產生交易,就要向平臺繳納軟件服務費。短視頻平臺不能一邊享受著高流量帶來的經濟效益,一邊卻在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推責甩鍋。用戶越多,責任越大。短視頻平臺應該加強對入駐商傢所發佈信息的審查,完善售後評價體系,設置相應獎懲策略,為消費者打造舒心、健康的消費環境。

此外,市場監管部門應發揮作用。有人擔心“一管就死,一放就亂”,但“管”與“放”不是對立關系。之所以有“管死”之憂,是因為缺乏法治思維,錯把“放活”當放任。市場經濟不拒絕新模式、新業態,但必須建立在法律和規則框架內。監管部門應以問題為導向,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加以懲處,以監管力量的有形之手塑造社會契約精神,維護公平良好的商業秩序。